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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故意侵犯专利权最高赔偿五百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时间:2019年07月29日

    【解说】7月24日,国新办在北京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会上,在谈及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的举措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介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规定了一到五倍的惩罚性赔偿。

    【同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 宋建华

    法定赔偿额从现行的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在今年(2019)的4月23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进一步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

    【解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赵刚介绍,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同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赵刚

    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专利法 著作权法等修改进程。二是持续强化行政及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侦查、逮(批)捕、起诉工作指导。三是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四是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

    【解说】近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推进,中国企业向海外“走出去”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同时,走向海外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方面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有关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同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 张志成

    一是建立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我们强化信息的供给。第二个方面,我们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加强维权援助。第三个方面,我们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来支持企业海外获权和维权,我们密切与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合作,牵头签署并推动落实“一带一路”的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倡议》和《合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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