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次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
7月11日,记者从成都市科技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为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成都印发《成都市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的若干措施》,对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年度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措施》共十条,分为鼓励建设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进场交易、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成交后产业化三个方面。
“以前的知识产权交易是点对点、自发的,比如一些小中型的中介机构通过QQ,按照客户需求去联系专利。”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主任科员赵阳光说,这种交易过程风险比较大,专利是否上缴了年费、是否侵权等法律属性都不明确。因此,《措施》首先是要奖励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的建立,并且促进平台业务发展。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对成都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经费补贴,并按照年度实际完成交易及融资总额的1%给予平台奖励,年度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进场交易输出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校院所及企业,《措施》提出,给予不超过年度交易额的3%、最高50万元的补助。
为了保障知识产权成果在交易后能够顺利转化成经济效益,《措施》还规定,引导高校院所、投资机构及企业共建实验室、小试中试车间、共享生产线等开放式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提供从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成果推广、技术标准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按其总投入的 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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