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汇聚高校院所创新创业资源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现面向全市征集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快来看看你的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吗?
支持领域
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技术政策,重点支持“5+5+1”现代产业领域,即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五大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生活服务五大新兴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等新经济领域。
资助类别
(一)高校院所人才创业资助
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内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注册创办独立纳税企业,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
(二)高校人才创新服务资助
在蓉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全职或兼职服务我市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在企业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已完成小试和样品试制等,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属于我市“5+5+1”产业细分领域。
资助额度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经评审对高校院所创业人才给予20万元资助,对高校院所创新服务人才给予10万元资助。
申报要求
(一)高校院所人才创业项目资助
(1)申报人是与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建立劳动关系的科技人员,由申报人创办企业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2)申报人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万元,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三年。
(3)优先支持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内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二)高校人才创新服务项目资助
(1)申报人是与用人单位(高校院所)建立劳动关系的科技人员,由申报人服务企业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
(2)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经所在单位同意,担任在蓉企业技术负责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时间在两年以上。
(3)优先支持创新服务我市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
申报材料
(一)高校院所创业人才项目资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高校院所科技创业人才);
2.附件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个人荣誉证明;
(2)创办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信用统一代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主要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及相关权威部门检测报告、代表性论著、已立项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据实提供);
(二)高校院所人才创新服务类项目资助
1.成都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表(高校院所创新服务人才)
2.附件材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职务证明、个人荣誉证明等;
(2)服务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3)企业聘书、合作协议复印件及服务收入证明;
(4)其他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所在高校相关机构同意或委派其服务企业的证明材料、服务企业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联合承担的各级科技项目)(据实提供)。
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1日24时。
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17时。
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9年8月13日17时。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包括推荐单位盖章):2019年8月15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一经市科技局窗口受理,不再进行退换。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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